两个浪子
正值温热的八月,黄昏逐渐降临在这座城市,温馨的气氛和夏日的记忆弥漫着整个街区。由于是礼拜天休息日,大街上的窗门都关闭起来,一群群穿戴漂亮的人们在街上漫游,点亮的街灯如同耀眼的珠宝,光芒从灯柱的顶端一泻而下,照耀着街上不停变换着姿态和光色的人群,而那些人则在温暖而迷蒙的夜色中不断地窃窃私语。
两个年轻人顺着鲁特兰广场的斜坡走下来,其中一人似乎打算结束自己那冗长的独白,另外的一个则走在路边,不时被同伴粗鲁地挤到马路上,尽管如此,他还是一副十分乐意倾听的神态。他长得红润而粗壮,头上那顶赛艇帽掀得很高,因为听到朋友的那番长篇大论,他的笑意从眼角、嘴角和鼻翼漾出来,一缕缕地汇集到他的脸上,与此同时,他的笑声更是不绝于耳,夸张的肢体动作让他几乎站不住脚。他那双眼睛闪烁出狡黠而欢快的光芒,时不时瞥几眼同伴的脸。有那么一两次,他抖了抖像斗牛士一样披在一边肩膀上的浅色雨衣。他的马裤,他的白色胶底鞋乃至他随意披挂的雨衣,都彰显出他年轻的风采,然而他整个人又因为腰身而显得过于胖了些,灰白的头发有些稀疏,再看他的那张脸,一旦笑意消失,立马就会露出憔悴之色。
等到他确信朋友的那段宏论已告结束,他又轻声笑了起来,足足笑了半分钟,然后他说:
“哦……真是太有意思啦!”
和他偶尔露出的憔悴之色不同,他的声音听上去还很有些力度呢。为了加强语气,他又用一种调侃的语气补充了一句:
“真是特别,简直是举世无双,或者可以说绝无仅有!”
说完这句话后他便不再吭声了,那神情看上去像是若有所思。之前,他们在多塞街的一家酒馆里侃了整整一个下午,现在,他的舌头已经有点麻木了。
他叫列内汉,很多人都认为他是条寄生虫,尽管被人称此恶名,他却有足够的机敏和辩才去阻止来自朋友们对他的人身攻击。他可以毫无惧怕地闯进任何一间酒吧,参加他们的聚会,他常常机巧地待在一旁,直到被人邀请加入下一轮碰杯。大多数的时间里,他是个无所事事的家伙,他的脑子里总是装满了各种各样的故事、歪诗和谜语,而且对任何不敬和鄙夷都能做到视若无睹。因此,大家谁也不清楚他这几十年是怎么活过来的,只是觉得他跟赌马大概有些关联。
“那么,你是在哪儿把她搞上手的,考利?”他问。
考利伸出舌头,迅速舔了一圈上唇。
“有天晚上,伙计,”他这样说,“我正沿着贵妇街走,就在水塔的大钟下面,我逮着一个骚娘们儿,我就对她说了声晚上好。知道吧,我们绕着运河兜了一圈,她告诉我她在布袋街的一户人家里做女佣。那天晚上我搂抱了她,还捏了捏她丰满的身子。那之后,又过了一个礼拜天,伙计,我就约她见了面。我带着她一起去了尼布鲁克,领她钻进了一片麦地。她告诉我她以前跟过一个卖牛奶的家伙……还不错吧,伙计,每天晚上她都会给我送烟来,而且来回的车钱也全由她掏。有天晚上她给我送来两支特别棒的雪茄——哦,那真叫棒呢,知道吗,就是老家伙们常抽的那种……我开始担心了,伙计,我在想她是不是想到成家的事了。不过说实话,这娘们儿确实挺滑头的。”
“也许她以为你会娶她呢?”列内汉说。
“我跟她说过我没工作。”考利说,“我说过我给‘皮姆’干过。她不知道我叫什么,当然,我也不好意思告诉她,不过,她倒是认为我是挺有身份的人呢,知道吧。”
列内汉又像之前那样,轻声笑起来。
“这么棒的娘们儿,我可从来没听说过呢,”列内汉说,“真是太有意思啦。”
朋友的恭维,显然让考利很受用,他加大了步伐,那结实的身体左右摇晃,弄得他的伙伴只好在小道和马路间拐来拐去。考利的父亲是个警察巡官,他的身架和步态跟他的父亲简直是一个模子,走路时手垂两侧,身体挺直,脑袋一晃一晃的。他脑袋又大又圆,而且油光闪亮,不管什么样的天气,总是汗津津的。他歪戴着一顶大圆帽,看上去就像是从一只土豆里长出来的另一只土豆,搞笑极了。他总是直视着前方,好像在列队行走,如果他想瞧瞧身后有什么人,就得把整个屁股都倒转过来。如今,他常在城里闲逛,只要哪儿有事情可做,就会有朋友前来劝说他。时常有人看见他与便衣警察走在一起,谈笑风生。他似乎对任何事情的内幕都了如指掌,而且喜欢品头论足,通常他在发表高论时根本不听对方说些什么。他的话题总是离不开自己:他跟谁说了些什么呀,谁跟他又说了些什么呀,以及他又说了些什么话将一些棘手的事情搞定之类的。他复述这一切时,总会按佛罗伦萨人的习惯,把自己名字的第一个字“考”念成“豪”。
同伴列内汉递给他一支烟。两个年轻人穿过人群时,考利总是不停地挑逗过往的姑娘,而列内汉则始终盯着被月晕环绕的黯淡的圆月,他注视着灰暗的流云掠过月亮的脸,眼神里有无限的痴迷。过了好一会儿他说:
“哎……告诉我,考利,你有把握搞定吧,嗯?”
考利意味深长地闭上一只眼,算是回答。
“那么她会顺从你吗?”列内汉疑惑地问,“你可不了解女人。”
“放心吧,不会有问题,”考利说,“我知道如何摆布她,伙计,她对我可是百依百顺。”
“这么说来,你是个情场老手啰,而且是那种地道的老手!”列内汉说。
他的这番恭维里面掩藏着一丝嘲弄的意味,为了让自己脸面上过得去,他总是习惯于将一些嘲弄掺杂进他的奉承里。好在考利的脑瓜没这么聪明,他丝毫没有意识到。
“伙计,玩什么女人都不如玩女佣,”考利似乎很有心得地说,“记住我的话。”
“只有什么女人都玩过,才敢这么说。”列内汉道。
“起先我喜欢泡小妞,知道吧。”考利诚恳地说,“就是南区的那些小妞。我常常掏钱领着她们坐车到处玩,伙计,我带她们去戏院听音乐会或者看戏,要不就买些巧克力糖果什么的,说实在的,我在她们身上花的钱还真不少啊!”他说话的口气很认真,好像担心别人不会相信他。
不过列内汉却深信不疑,他表情严肃地点了点头。
“我懂这一招,”他说,“这是傻瓜才用的招数。”
“你是不知道,我废了多大劲才甩掉她们。”考利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