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手粘上你的血了,你知道该怎么做。”
她该不会是想让我舔她的手指吧?
寧渊看向他嘴边的手。
那手保养完美,白皙如玉,纤长匀称,指甲圆润饱满,泛著健康的淡粉色。
不止视觉,木质精油的淡香散发而出,让寧渊的嗅觉也隨之沦陷。
这显然是用金钱精心堆砌的艺术品。
此刻,就在那根如玉的食指指尖上,一抹鲜红的血跡,番茄酱一般平添食慾。
如果不是被强迫,寧渊承认,他不排斥以任何方式,亲密接触这双手。
但紧接著,他发现。
那双琥珀色的眸子里,隱藏著一丝慌乱。
不正常啊,小红毛什么时候对他露出过这种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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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该不会在害羞吧?
寧渊悟了,她甚至不敢直白得说出一个“舔”字!
她在虚张声势!
这场游戏,谁先退缩,谁就输了。
“你。。。。。。你还在犹豫什么?”
洛绘衣深吸一口气,端住表情和声音。
“你以为装死就有用了?你装死那我们俩就耗在这儿?”
“让我舔我就舔,当我是你的狗吗?”
寧渊的声音很平静,以退为进。
“狗?”洛绘衣轻笑一声。
“我养的狗可比你乖多了,”她用空著的手,捏了捏寧渊的脸。
“它饿了会摇尾巴,犯错了会呜呜叫。”
“哪儿像你就会顶嘴!不如小狗!”
她顿了顿,语气中带著一丝埋怨。
这比喻?有点过分了吧!
“快点,別磨磨蹭蹭的。”
“那你一会儿可別后悔。”
寧渊继续挖坑。
“本小姐才不会后悔!你快点!”
洛绘衣显然有些急了。
寧渊得逞,他深吸一口气。
他没有像洛绘衣预想的那样闭上眼睛,露出屈辱的表情。
反而寧渊抬起眼,迎上她的目光,眼神里没有丝毫闪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