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队身穿皮甲,肩扛短矛的半人马武士从李维几人身旁行过,他们略显不客气地行于道路正中,目不斜视地将李维挤蹭到了一旁。
“喂,你们几个——呃?”莉兹见此情景立刻就板起了脸,开口就要呵斥这几个不开化的半人马胆敢对一位公国贵族如此无礼,却被李维抬手制止。
单纯为鸡毛蒜皮的小事无端生事,在李维看来是最没有意义的行为之一。
不过,在看到这队半人马武士驻足的摊位时,李维双眼微微一亮,神情变得饶有兴致起来。
这是一个在马市里称得上颇为气派的摊铺,连排的整齐木棚环绕着数个营帐和马车,而其贩售的商品,乃是各式各样的精良武器。
木桌上堆放着格式尺寸的刀剑、战斧、多棱战锤,一束束成捆的枪矛架于其后。
这些兵刃的表面都被打磨得雪亮,锋刃和凹槽的每一处细节都彰显着一种不同寻常的精细和匠心;有些兵器上还铭刻有似是隐隐闪烁着魔力微光的符文,若是仔细观察,往往还能在不显眼的某处发现一行用卢基尼文篆刻的签名。
毫无疑问,这些特征无不说明这些武器皆是由白山王国的矮人匠师所打造。
摊铺的贩卖人的身旁还站着五六个穿着锁子甲或是皮甲的战士,一看就是久经沙场的老手。
他们的营帐和马车上挂着一面白色的旗帜,旗帜正中画着一匹正迈蹄疾驰的黑马——这是信风马队的团旗。
信风马队是一个拥有九百多名自由骑手的佣兵团体,以团员人人备马,皆擅骑术而闻名。
他们主要活动于沙漠北部和草原西部,每年春天都会从苍白山脉出发,将矮人王国的商品经由天镜海北岸的长冬镇运送到草原西部,转卖给游牧民、亚兽人或是来自圣龙公国的买家。
那队半人马在摊前与贩卖人还有几名信风马队的骑手交谈片刻,买了几支标枪后便转身离开。
李维见此便走了上去,随手拿起一把矮人打造附魔长剑打量了起来。
“附魔云铁,标准的熔炉符锻工艺,附魔是增加锋锐和不易损毁,嗯,还不赖~不过既然你们是跑白山矮人的货,那么肯定手上不会只有这种程度的家伙吧?”李维轻抚剑身端详了片刻,然后又随手舞了两个剑花。
“嚯?这位少爷眼力不错,相当识货啊,”摊后一位留着山羊胡子的中年佣兵吹了个口哨,“这几把都是初等附魔品质的常规货色,每把不超过二十到二十五金盾;如果少爷您想看看更好的货的话,不妨瞧瞧这个——”山羊胡佣兵抱起了一个接近一人高的长木匣,从中取出了一柄刃长接近一米五的双手长剑横递给了李维。
“哦?这可真是把好家伙~”李维接过这把超长双手剑,微微挑眉道。
这把超长剑的剑身色泽偏黯淡,但却透着一股发亮的光滑质感——这是上等的折锻黑曜铁的材质特色。
足有一尺左右宽的剑格护手正中镶嵌着一颗红色的魔法宝石,剑格两侧和剑身中央刻满了魔力符文,其中隐隐似有泛着橙红色的微光流动。
“高级坚韧,灼热符文,破甲符文,还有能引导魔力外放的塑能宝石——这把剑少说也有三四百金盾吧?”李维注视着手中的兵器,指尖缓缓地滑过剑脊上的符文。
“高等附魔长剑,四百五十金盾。”山羊胡佣兵微笑着回答。
“北方盛传雷尼亚的龙血爵爷普遍比其他地方养尊处优的老爷们识货,看来确实所言非虚。”
“呵呵,还好吧;这算是我个人的一点小爱好,我的家族兄弟对附魔兵器就没有这么精确的鉴定能力了。”李维握住剑柄,试着摆了几个超长双手剑术的起手式。
“不过我个人还是更习惯刃长四尺左右不到五尺的骑士长剑,双手长剑或者双手大剑总感觉稍微有点不那么顺手,而三尺的手半剑又有些嫌短。”
一旁正满眼星星地把玩着一柄矮人锻造的附魔手半剑的莉兹听闻,颇为不满地扭头瞪了李维一眼——她是个铁杆的手半剑爱好者。
“不过比起魔法长剑,”李维将手中的高级附魔长剑放到了一边,“我更好奇你们这儿有没有白山矮人造的炼金机轴弩?”
“当然,”山羊胡佣兵对同伴打了个手势,几人立刻从一旁搬来了两只木箱,在李维的面前打开。
“两种不同的机轴弩我们这儿都有,连射机轴弩和炼金狙击弩。”
山羊胡佣兵先是从左边木箱里拿出了一把下方悬着一个独特筒匣的机轴弩出来:“矮人匠师和高等地精大师合作制造的连射机轴弩,能够以每几秒钟一发的速度连续射出十五支箭,单发的射程跟威力和普通的破甲弩完全一样。此外,机轴上弦器能让一个普通农民家的十四岁孩子都能轻易地反复开弦射击,甚至都用不着踏张。”
“唔,这倒是个相当不错的设计,”李维接过弩调试了起来,“不过对于我个人来说没什么意义就是了——我十四岁的时候已经能随便开150磅战弓了。”
“奎马在上,龙血可真是个不得了的玩意~”山羊胡佣兵微微抬眉笑道。
“而这边的炼金狙击弩,射程是普通踏张弩的两倍以上,带有炼金瞄具,如果目标是在两百码内的话,就算他穿着初中等品质的附魔盔甲,也可以轻易贯穿。这副狙击弩和连射弩一样,都同等于高级附魔兵器,狙击弩五百金盾,连射弩三百五十金盾。”
“好家伙~”李维一边继续把玩着两副机轴弩,一边又开口问道:“我听说你们信风马队去年跟黑沙贼干了一仗?”
“哎哟~这您可问对人了,”山羊胡佣兵颇有两分自得地笑了起来:“我正好有参加那次战斗。那趟我们也是跑了一批白山矮人的上等货,不过货量不算特别多,所以就派了两百来个弟兄押队。那帮黑头巾的孬种不知怎的打听到了这消息,居然认为自己可以占到便宜;他们纠集了三百多号人在老石林想埋伏我们,结果这帮蠢货根本没能把尾巴藏住——几个照面下来当场就被我们宰了一半,剩下的全都夹着裤裆溜没影了。”山羊胡佣兵说着便面露不屑地往旁边啐了一口。
“我本人在那仗里就干掉了三个毛贼,只能说这帮家伙本事实在是不够看。不过我们这边也死了十来个兄弟就是了。”
“哦?我觉得听上去这应该算是场不错的漂亮仗吧?”李维放下了手中的弩。
“看上去的确是这样,”山羊胡佣兵耸了耸肩,“但其实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沙漠北方的土匪盗贼本身普遍都是些没什么本事的孬货跟废物,沙漠西部和南方就不太一样了。”
山羊胡佣兵稍微顿了顿:“沙漠里现在名头最响亮的马贼,应该是主要在中部和西部活动的血刃兄弟会。据说他们有不下七八千号人,连撒林巨子的货队都敢抢。这群杂种下手往往特别狠,有时候商队就算不反抗都会被他们杀着玩;而且还特别记仇,有几个打退过他们部众的小佣兵团事后被他们在别的地方给灭了全团。听说这帮狗娘养的之所以这么嚣张,是因为背后跟卡纳克亲王有一腿——呸!”山羊胡佣兵说着,又愤怒地啐了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