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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包书库>我和几个女人的往事回忆录 > 第15章(第6页)

第15章(第6页)

生意火爆的主要原因是多方面的,来我们这里消费的客人,有不少来自于县委县政府四套班子,和各机关单位以及上级单位等。

按常理说县里的例行招待是有固定场所的,例如县宾馆、招待所什么的。

但那里只适招待些比较正规化、程序化各项活动什么的。

不太适宜像什么私人聚会,招待些特殊客人。

毕竟像这种正规性场,作为公众人物影响也不太好。

我们也为了来往客人的私密性,是不对外开放的,主要是以服务这群特殊群体为主。

一般来的人都是些“达官贵人”显贵的主,为了显示自己的权威和能力,在这里招待些亲朋好友,搞个私人聚餐、聚会,是常有的事情。

所有的消费,自然都是公家掏腰包了。

哎……特殊的历史时期,也成就了我们的发展空间。

这其中不乏某些领导带着会上不三不四的人“来往于此”。

所谓的不三不四,就是有前科,案底的会闲散人员。

或者是那些来路不正的风尘女子或者小蜜(小三、老铁),到我们来“扯犊子”。

有的时候,我们也管不了,只能是睁一只眼闭只眼。

总之,什么样的人都有。

做生意嘛,开门都是客,无论对方是干什么,只要是有客人带进来,我们就必须热情招待。

就有这么一个会闲杂人员,也就人们常说的“黑会”小一点说叫“地痞流氓”,大一点叫“黑恶势力”。

就这么一个流氓地痞看上了我们火爆的生意,就想霸占我们的地方,故事也是从这开始了。

这个地痞流氓真名叫霍小兵,在家排行老四。

其实这个人姓“霍”,外人却把他的名字叫白了,都叫他“火四”哥。

据说,曾经在八几年的时候,因为一场打斗出了名,被江湖尊称“震西门”。

这个地痞,当时在我们当地算是非常有名的黑道人物,在也算是狠角色吧。

说心里话,他出名的时候我还很小,也确实听过他的“威名”,不过我做梦都没想到,我会和他有交集。

这个“火四”因为伤人被判了刑。

出来以后就开始混会,九八年左右的时候,因为隙滋事,打架斗殴和盗窃、抢劫等罪行又一次进来监狱。

不过没在里面待上几年,3年就提前放了出来。

出狱后就更牛逼了,身边聚集了很多会上的闲散人员,这其中还包裹不少有案底的人员,甚至还有杀人犯都成了他的手下。

混会嘛,手底下人多了,自然而然的就缺钱了。

最为是老大,就得想办法弄钱,没钱如何养活一群手下。

为了弄钱什么坏事都干,什么来钱快就干什么,看到什么好的就想法设法花小钱或者不花钱弄到手,并且这些年没少祸害当地的老姓。

打架斗殴那是都小Kiss,敲诈勒,盗窃、抢劫、强奸伤人、杀人,暴力拆迁,吸毒贩毒,私藏枪支等。

这个人“心黑手辣”,无恶不作,一时成为当地臭名昭着的祸害。

曾经跟他作对的几个有名的人,都被他们这伙人给干灭火了,这群人渣在我们这个小县城里“兴风作浪”横着走,成为一家独大的局面。

有不少受害人在他的威逼下不敢出声,损失点钱财消了灾或者被他们用连哄带吓的给安抚下来。

有些不怕死的人,到执法部门举报的,最终也没有赢得想要的结果。

甚至有人去了省里、中央,最后都被县里派出的人员给领了回来。

其实,主要的原因是我们党内的一些人出了问题,被这个人的“糖衣炮弹”拉下了水。

成为了他的好朋友,好兄弟。

有甚者成了该人的干爹、干妈。

一部分执法人员也为此人支撑起了一道无形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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