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在给他擦药的时候,我就暗暗下定决心,这个朋友我交定了。
“光头”叫王明光,这小子一看就是道上混的,满脸凶狠的样子,最明显的莫过于脸上那记刀疤。
那时候他还只是一个汽车修理厂的学徒工,我在部队当兵那会经常开车到他们厂里维修保养,久而久之也就认识了。
而今这小子也不是省油的灯,自己开了个修理厂,生活也还不错。
光头这人也真TM神经病,明明是搞汽车修理的,却偏偏喜欢玩摩托车。
不过他玩的不是一般的摩托车,是跑车,用他的话来说:我的摩托车轮胎可比一般小车的轮胎大多了。
他经常挂在嘴里的一句话:看看你们开这些破汽车,一点回头率都没有,看看我,街上一骑,小穴的回头率百分百!
一个字:酷!
这小子酷是酷毕了,小穴的回头率也的确不低,可我跟范剑也没少跟着他到派出所做笔录,还得找人托关系帮他把车拿出来。
兄弟之间,帮点小忙倒也没什么,只是这小子的骑术实在是不敢恭维,平均一两个月就得摔个半死不活的。
我唯一的好处就是在无形之中,跟那市二医院的医生护士打得火热。
说实话,我内心深处对光头的一些行为并不是很苟同,老感觉他有点欺善怕恶的味道。
有一次范剑车被人咂了,他明明就在离我们不远处,可当我们跟对方干起来的时候,他却迟迟未曾赶到。
可经常在街头,遇见一些民工,小弟之类的,他却有点横行霸道的样子。
我从来就反感那种偷、抢以及那些欺负妇儒幼小的大男人,并不是我心里有多善良,只是我始终认为:为人处事是一辈子的事,活着就应当心安理得!
(6)我跟伴娘喝交杯酒
我从不后悔自己的军旅岁月!
虽然自己没有实现考取军校的梦想!
而我始终认为:经过部队磨练的自己,能经得起风雨,能争得荣光!
那时候我的综合素质也挺好,部队的训练科目,我几乎都能进入三甲,加上篮球打得不错,也深得领导喜欢。
其实在部队的那几年,是我一生难忘的几年!
九八抗洪抢险时所经历的一幕一幕常在不经意中浮现在我的脑海。
我想:如果不是为了所谓的尊严,也许我还在部队服役。
喝酒对我来说并不是件陌生的事情,当初在部队那会,八一建军节我可没辜负首长那拥政爱民的指导思想,哪怕是摇晃着酒瓶,我也得坚持到底。
看着那一群看热闹瞎起哄的所谓哥们,喝就喝呗!
有什么了不起的呢?
老子又不是没醉过!
正当我准备打通光的时候,秀秀把我的手按在桌面上,跟那桌的兄弟姐妹们说:“我看还是算了吧,刚才兵哥已经喝很多了,不要真醉着回去。”
话还没说完,那帮小子就开始起轰,说什么不喝可以,至少也得喝三大杯红酒。
望着那三大杯红酒,我知道不喝是不行了,酒桌上不就是这样吗?
气氛很重要!
我刚要喝的时候,TMD死光头又开始叫嚣,如果伴娘答应跟你喝交杯酒的话,那就喝一小杯就行了。
神经病!
人家可是黄花闺女呢!
喝交杯酒,亏你想得出来!
我正想开口大骂死光头,是不是看我很K呀,不就三大杯红酒嘛,为难人家小妹干什么呢!
伴娘轻轻地拉了我一把,走到光头面前,理直气壮地说:“喝交杯酒是吧?喝就喝,谁怕谁呢?吓唬我们,是吧?”
话还没说完,左手就把我的右手给抬了起来,她自己的右手已开始环绕我的脖子。
我自认为自己一向是脸皮特厚之人,而这一次,我明显感觉到了自己脸上发烫。
我有些迟钝地绕过伴娘的脖子,喝完了那令我终身难忘的交杯酒,身边也响起了那令人振奋的掌声、口哨声、起哄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