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恣眉头一皱,忽走上前,朝东府旧属喊道:“鸟儿李在不在?”
人群中有人应道:“鸟儿李腿病未至,他儿子却在!”
被众人推出来的是一名容貌清秀的布衣少年,貌似木讷,瞧着比寻常少年老成许多,当场人多很是怯场,缩手缩脚的,走上前,朝宋恣行了一个跪礼,道:“小侄李居叩见宋叔叔。”
宋恣道:“无须罗嗦,你父亲的本事你学到几成,通不通鸟语?”
旁边知情人笑道:“只怕他比鸟儿李强许多,天上飞的,地上走的,水里游的,他无所不通,巷子里都称他‘通灵’李居。”
宋恣大喜,道:“昔年军战,你父亲驱使飞禽,着实立了不少功劳,你快召些禽类,替我们探探路!”
“我方才已请动大雁,前去探敌,”
李居神情扭捏一会儿,又道:“但驱鸟探毒,侄儿实不愿为之!”
宋恣道:“为何?”
情急之下,他目剑透光,灼然逼视。
李居满脸胀红,垂头半晌,低声道:“侄儿一生与众生灵为伴,把它们当作朋友,怎可驱友赴难?”
京东人语道:“众灵有善有恶,与人一样,你不妨召些毒虫之流来呀。”
“毒虫亦有存活于世的善处,”
李居瞧着很腼腆,却甚是固执,不过,沉吟一会儿后,他眸色忽地一亮:“是了,侄儿生平有个宿仇,这便驱赶它们前去!”
众人也不管他的“宿仇”是何生灵,只催他快些动手。
李居四下一望,忽然走到霍锦儿跟前,小声央求什么,霍锦儿失声道:“你要我身上的血?”
李居做贼似的瞄了众人一眼,垂头低声央道:“霍姨的肌肤最……最是白嫩,一瞧便知霍姨的血最香。”
我在一旁,闻言大怒:“放肆,你胆敢无礼!”
李居畏缩地躲于京东人语身后,却还探出一个头,眼盼盼地盯着霍锦儿瞧。
霍锦儿皱眉道:“你要多少?”
李居闪身出来,勾头勾脑,搓手道:“一点点,一点点而已。”
霍锦儿无奈,捋袖以刃刺臂,滴了数滴,用刃身接着,道:“够是不够?”
李居满脸欣喜,点头道:“足够了!”
捧刀匆匆而去,到了荒地草木丛中,时而沾草自语,而仰空喃喃,浑如犯了癫病之人,神痴痴地游了一圈,又蹲伏下身,引火烧刀,弄神弄鬼。
霍锦儿雪白无瑕的皓臂上,兀自渗冒着鲜红的血珠,她欲待褪下衣袖,却恐沾染衣裳,迟疑中以另一只手托着丰腴白软的裸臂,略一动弹,血珠滑下短短一线,更是鲜艳夺目。
我喉头一干,舔了舔唇,心下怜惜之中,透上莫名的热意,暗下传音道:“霍姨……你那里……要不要紧?”
霍锦儿猛觉我一直在旁盯视,急转过了身去,她立于斜坡之上,将一个丰突突的饱臀对着坡下的我。
只听她背身传音道:“少主,非礼勿视哦。”
那羞瞠中却含着些许撒娇之意,我心下大喜,朦胧中捉不定她的实在含意,心里却痒得飘飘然起来。
不须片刻,东府旧属后边,传来众人惊呼:“蚊虫!他娘的,哪来这许多蚊虫?”
、“大白天的,蝙蝠竟然也跑出来了!”
黑茫茫一片,嗡嗡作响,却是李居的“宿仇”赶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