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那五名宗室的罪证已核实完毕,马少卿请她过目后给出判刑建议。 梅家安翻开汝阴王的卷宗,里面还夹着淮阳郡王宋铭远写的密信,她打开看了起来,越看越觉得这和马元佐府衙中搜出的半页残信临摹件,字迹一般无二。 横折处的顿笔、竖钩收锋时的微挑、“江”字最后一横的回锋,都一模一样。 这绝对出自一人之手,梅家安没有声张,在翻阅完其余四人的卷宗,她提笔写了判刑建议: 汝阴王、江王斩立决,家产充公,家眷流放三千里,遇赦不赦;赵王按谋逆罪论处,斩立决,曝尸三日,家产充公,家眷流放三千里,遇赦不赦; 平昌郡王、乐安郡王绞监候,家产充公,家眷流放两千里,遇赦不赦; 各府从犯三等处置。 协助主犯管账、销赃、伪造文...